“入住时,前台服务员并没告知过12时多收半天房费。中午时,也没电话通知我,等我退房说要加半天房费。”方先生住了酒店几天,中午14时08分退房时,被告知超过规定时间,要求多收取半天房费200多元。方先生与酒店协商不下拨打12315投诉。消保委人员迅速来现场并调解,双方达成一致,方先生拿回多付房钱。
“其实,中午12时不退房加收房费是2002年《中国旅游饭店行业规范》第十条规定。不过,早在2009年《中国旅游饭店行业规范》中就被删除,改为"饭店应在前厅显著位置明示客房价格和住宿时间结算方法,或确认将上述信息用适当方式告知客人。"但现实中,还是有不少消费者和经营者并不了解。”消保委工作人员表示,如酒店旅馆依然执行中午12时退房,逾时加费制度并不是不可以,但必须明确告知,让消费者有知情权和选择权。而消费者涉及费用相关细节问题,可在入住时向酒店方了解清楚,避免产生不必要的纠纷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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很有老上海风情的酒店,服务很贴心,但一个人住那么大一间房晚上还有点慎人,毕竟是老房子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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酒店挺好的 以前的大佬杜月笙的老宅,很有旧时代的感觉。服务也很好,周围环境也非常有感觉,好像回到了大上海滩的年代。就是套房里冰箱坏了稍微有点不爽啦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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老上海的感觉很浓,软装和员工服务都蛮符合那个调调的,早餐是点单制,杜绝浪费,口味还蛮好,酒店位置闹中取静,很多老外,此行意外看到女排主教练和家人也在这家酒店